本次学士学位申请受理时间为5月1日至5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因五月底公布自考成绩后还有毕业申请工作,请各助学点尽量在24日之前将申请材料交给到学校 为了认真做好我校2019年6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工作,根据《湖南农业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湘农大〔2018〕1号),以下简称“细则”,结合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授予条件 根据细则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方可申请学士学位: (一)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二)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 (三) 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毕业一年以内),或在籍期间参加CET-4或PETS-3考试,考试成绩合格。 (四)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低于中等。 (五)自注册获得成人高等教育学籍或自考考籍至申请授予学士学位期间未有考核作弊记录。 (六)毕业3年之内。 二、程序及要求 (一)本人申请。 1.本人填写《湖南农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1),并在申请栏中亲笔签名(打印无效),申请人对其所填各项信息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他人不得代为填写。 对于自考所学专业与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专业一致的本科毕业生可申请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对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经学生本人申请可授予相近专业学士学位,具体对应专业及学位授予名称详见《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授予学位对应简表》(附件2)。 2.申请表上必须粘贴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蓝底彩照一张。 3.另交同底片电子和纸质照片各一张及本科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二)站点审核。 要求各函授(站)、助学点指定专人对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申请资格进行认真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上报。 申请表上站点初审意见栏要求审核人和站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审核完后,对初审通过的申请学士学位名单分自考和成考分别进行汇总,填写汇总表(附件3),填报人、审核人和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汇总表要求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和电子版须完全一致。 (三)继续教育学院复审。 函授站(点)、自考助学点将审核材料分自考和成考汇总后分别报继续教育学院自考部和成人教育部。继续教育学院各相关部门分别审核有关材料并做好评审相关准备工作。 (四)校学士学位委员会评定 继续教育学院将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名单和材料提交校学位办和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五)办证、发证 继续教育学院负责按程序、按规定办证、发证。各站点统一领取证书,并尽快发放至毕业生本人。 三、申请及授予时间 本次学士学位申请受理时间为5月1日至5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完成时间为6月下旬。 各函授站(点)、自考助学点要充分认识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学院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通力合作,确保我校2019年6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 1、湖南农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申请表 2、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授予学位对应简表 3、湖南农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名单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