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各自学考试主考学校: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材料成型技术(专科)等23个专业的通知》(考委[2015]1号)及《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关与文秘(专科)等36个专业的通知》(考委[2015]3号)要求停考59个专业,并将停止发放毕业证书,其中涉及到我省曾经开考但已经停考的农业政策与法规(A090607)(专)、工业分析技术(A081202)(专)、工业工程(C082227)(专)、文化事业管理(A050101)(专)等4个专业。为做好上述4个专业停考后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停考监所管理等专业的通知》(湘自考委发[2011]2号)精神,农业政策与法规、工业工程2个专业考试课程安排已经结束;根据《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停考保险等42个专业的通知》(湘自考委发[2014]3号)精神,文化事业管理、工业分析技术2个专业课程考试安排到2015年10月结束。2015年内未取得上述4个专业毕业证书的考生,可转考其他相近专业,已经考试合格的课程成绩继续有效。 二、2016年至2017年底,未取得上述4个专业毕业证书的考生可以申请点考相应专业课程,2018年后不再安排课程考试。 三、从2018年起,上述4个专业不再颁发毕业证书。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向社会及考生做好停考专业的宣传和相关准备工作,保证停考工作有序、平稳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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